1 前言
起重機械發展歷史悠久,種類日益繁多,應用極為廣泛。尤其是在電站施工建設中起重設備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如何有效地控制和降低施工現場起重設備安全事故,保證起重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已成為電站施工建設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2 起重設備常見的事故及原因分析
起重設備常見的故障有:脫鉤、鋼絲繩折斷、安全防護裝置缺乏或失靈、吊重物體經過施工工作面上空突然墜落、起重機倒塌或傾翻、碰撞致傷、觸電、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造成操作人員判斷失誤或操作失誤引發事故、擠壓、高空墜落等引起的傷亡事故。
2.1 吊重物體脫鉤
吊重物體脫鉤是指吊重物體高處墜落砸向工作面施工人員或其他人員。吊重物體墜落砸傷人員是發生在起重機械作業中*常見的傷亡事故,其危險性極大?后果非常嚴重,發生的事故往往導致死亡,甚至群傷群亡。
造成脫鉤事故的原因主要有:
(1) 吊鉤沒有防脫鉤裝置。在吊運重物時,吊鉤下降速度太快或緊急起動、制動造成吊重物體脫鉤墜落傷人。
(2) 吊鉤本身有缺陷(如吊鉤變形、嚴重磨損、有裂縫、吊鉤組件松等),致使吊重物墜落砸人。
(3) 起升機構制動器失效,導致起吊重物突然產生溜鉤砸向工作面施工人員。
(4) 吊運重物過程中因起吊物體不穩,吊鉤在空中搖擺,在搖擺過程中鉤頭由于慣性力的作用而引起的重物脫鉤事故。
(5) 捆綁吊掛方法不當。一是捆綁綱絲繩強度不夠被拉斷,導致吊重物體墜落砸人;二是由于吊運帶棱角的重物未加防護板,捆綁鋼絲繩被磕斷,致使
吊重物體墜落砸人。
(6) 起吊方式不當、捆綁不牢造成的脫鉤或起吊重物墜落傷人。
2.2 鋼絲繩折斷
鋼絲繩發生折斷的原因很多,歸根到底主要是:一是起重機本身的設備問題;二是鋼絲繩本身的問題。
造成鋼絲繩折斷的原因:
(1) 過(超)卷揚現象;
(2) 有些起重設備沒有安裝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或限制器失靈。致使吊鉤繼續上升直到卷(拉)斷起升鋼絲繩,導致吊重物體墜落砸人;
(3) 起重設備超期服役,年久失修,電器元件老化使高度限位器開關不動作或動作遲緩,有的甚至被動作時產生的火花將觸點燒熔粘連在一起無法斷
開?而造成過卷將鋼絲繩卷斷,使吊鉤及吊重物墜落砸向工作面作業人員;
(4) 超負荷:①有些起重機特別是門座起重機上的力距限制器沒有完成接線,只當幅度顯示和起重量的顯示器用,起不到限制器的作用;②作業人員
對吊重物體的重量不清楚(如吊物部分埋在地下、凍結地面上,地腳螺栓末松開等)。盲目起吊,發生超負荷拉斷起吊鋼絲繩,致使吊索具墜落或甩動砸人;③由于歪拉斜吊發生超負荷而拉斷吊索具,致使吊索具或吊物墜落砸人。
(5) 鋼絲繩本身的問題。通常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受到拉伸、彎曲,鋼絲繩容易產生“金屬疲勞”現象,經過不斷的彎曲、拉伸,鋼絲繩之間相互產生摩
擦,鋼絲繩表面逐漸產生磨損或斷絲現象。磨損和斷絲達到一定程度后,鋼絲繩的安全性已不能保證,在吊運過程中或意外因素影響下,鋼絲繩會突然折斷。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會突然折斷或拉斷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因斷絲、磨損、銹蝕、麻芯外露、打死結、局部外層鋼絲呈籠形狀態等該報廢或降載處理的鋼絲繩所致。
2.3 機體傾翻
機體傾翻是指在起重機械作業中整臺起重機傾翻。機體傾翻通常是發生在從事露天作業的流動式起重機和塔、門式起重機。產生機體傾翻的主要原因:
(1) 軌道基礎不按技術要求修筑,造成基礎下沉、軌道斷裂或變形,造成重機在運行過程中脫軌或傾翻;
(2) 軌道限位板不合要求,有的安裝位置不合要求(*少離端頭不得少于1m),有的止擋板太單薄,起不到限位作用,致使起重機沖出道傾翻;
(3) 被大風刮倒。起重機夾軌器失效、沒有防風錨定裝置或防錨定裝置不可靠;
(4) 軌距偏差、軌道縱向傾斜度、兩軌道的相對標高誤差、軌道接頭誤差、軌道接頭間隙等是否符合要求,直接影響到門座起重機的正常運行,誤差太大會引起門座機運行偏斜、偏軌、啃軌,嚴重的甚至會傾翻;
(5) 因雷電、陣風、龍卷風、臺風、地震等強自然災害造成的、倒塌、傾翻等設備事故。
2.4 觸電(電擊)
觸電(電擊)是指起重機械作業中作業人員觸及帶電體而發生觸電(電擊)。起重機械作業大部分處在有電的作業環境,觸電(電擊)也是發生在起重機
械作業中常見的傷亡事故。
(1) 作業時觸及高壓輸電線。受施工場地影響不得已在高壓輸電線旁施工,在伸臂、變幅和回轉過程中觸及高壓輸電線,使起重機械帶電,致使作業人
員觸電(電擊)。發生這種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由于起重機械在高壓電線下(旁側)作業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二是由于指揮不當或操作失誤?致使起重機觸電帶電,導致作業人員觸電(電擊)。
(2) 電氣設施漏電導致司機因設施漏電而觸電(電擊)。主要原因有:一是由于起重機械電氣設施維修不及時,發生漏電;二是由于司機室沒有設置安
全絕緣墊板。
(3) 如門座起重機,沒有使用6000V 變壓器,采用380V 電纜直接供電,電纜一端固定于操作室內,操作時不注意出現360°回轉,會造成絞壞電纜事故?使起重機帶電,致使作業人員觸電(電擊)。
(4) 起重設備沒有接地或電器損壞而造成的觸電事故。
(5) 司機碰觸滑觸線。當起重機械司機室設置在滑觸線同側,司機在上下起重機時碰觸滑觸線而觸電。主要原因有:一是司機室設置不合理,通常設
置在滑觸線另一側;二是由于起重機在靠近滑觸線端側沒有設置防護裝置,致使司機觸電。
2.5 擠壓碰撞
擠壓碰撞人是指作業人員或其他施工人員被運行中的起重機械擠壓碰撞。
(1) 吊重物體在起重機械運行過程中擺擠壓撞人。主要原因:①司機操作不當,運行中機構速度變化過快,使吊重物體產生較大慣性;②指揮不當,動
作不協調或吊運路線不合理,致使吊重物體在劇烈擺動中擠壓碰撞人;③起重設備的操縱系統失靈或安全裝置失效而引起的事故,如制動裝置失靈而造成重物的沖擊和擠壓碰撞傷人。
(2) 吊重物體擺放不穩發生傾倒碰砸人。主要原因是:①吊重物體擺放位置不當,也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②施工現場管理不善,致使吊物(具)突然傾倒碰砸人。
(3) 環境因素:①因場地擁擠、雜亂造成的碰撞、擠壓事故;②因亮度不夠和遮擋視線造成的碰撞事故等;③在巡檢或維修橋式起重機作業中被擠壓
碰撞,即作業人員在橋式起重機大車運行軌道上或站在巡檢人行通道上,受到運行中的起重設備的擠壓碰撞。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巡檢人員或維修作業
人員與司機缺乏相互聯系;二是由于檢修作業中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致使司機貿然啟動起重機擠壓碰撞人。
2.6 臂架折斷
(1) 施工淡季,起重設備在露天堆放時間過長,自然環境因素的影響促使臂架不斷生銹腐蝕脫落變得單薄,再次使用時沒有進行有效的安全技術檢測,
造成起吊作業中臂架折斷。
(2) 臂架連接的聯接螺栓沒有按安裝工藝要求進行聯接。安裝工藝明確要求:連接件上與螺栓頭或螺母接觸的平面應垂直螺栓的中心線,如該處為斜面時應墊以同斜度的斜墊圈。可是在水電建設施工工地使用的起重機,由于拆裝運輸頻繁,各種構件很容易發生變形。如果吊裝前未能仔細檢查、校正,很容易出現斜連接現象(即連接件上與螺栓頭或螺母接觸的平面不垂直螺栓的中心線,螺栓沒擰緊,本應接合在一起的兩接觸的面分開),這對于起重機來
說?很不安全。在應力試驗中這種斜連接的構件附近會產生工作應力異常現象。
2.7 高空墜落
(1) 起重機變速箱漏油這是很普遍的現象,我們先不講漏油對設備有什么影響,僅從漏出來的油滴到上下起重機的梯子上來說,已經嚴重威脅了經常上下起重機的操作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稍不注意很容易滑倒發生墜落事故。
(2) 起重機特別是門座起重機和塔式起重機安裝、維修時,施工人員沒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而造成的高空墜落事故。
在水電建設施工工作面上使用的門座起重機和塔式起重機,一般在施工人員眾多的工作面上作業,不論是那種原因引發的事故,這對于施工人員眾多,到處是鋼筋、模板的工地來說是很殘酷的,特別是設備傾翻和吊重物脫鉤墜落事故,很容易造成群傷群亡事故,所以在施工中對起重機的安全使用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3 對策
3.1 建全制度
建立和建全起重機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及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堅持持證(包括司機、指揮作業人員、司索人員)上崗制度,落實責任,明確分工,獎
罰分明。
3.2 加強培訓教育
加強起重機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對門座起重機械所有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不斷提高他們的安全技術素質。
3.3 實行全過程安全管理
對起重機進行安全管理是一個很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門座起重機的全過程管理,全過程包括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修保養等進行全過程的管理。
3.4 強化起重機械的安全監察力度
(1) 加強對施工項目經理的安全責任落實,把項目經理作為安全生產的**責任人,有效地提高項目經理的安全意識,加強設備管理人員的投入,確保設備安裝和拆卸施工必須有施工方案,機械作業有操作規程,機械驗收有相關制度。
(2) 設備管理部門要制定有效的起重設備管理的辦法和措施,從各種因素上杜絕事故的發生。
(3) 新購起重機時必須進行經濟、安全技術論證,審查生產廠家是否具有生產該種型號起重設備的制造資質,以保證購進質量合格的產品。
(4) 從事故發生的原因來看,起重設備安裝和拆卸、違章作業是事故的主要危險源,如何控制好裝拆過程是控制機械設備事故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必須實行安裝、維修資格的安全質量認證制度,不具有該類起重機械安裝,維修能力的單位,不得承擔該類起重機械安裝,維修業務,把好起重機械安裝、維修的安全質量關;
(5) 加強起重設備維護保養的投入,不讓起重設備帶病工作。
(6) 把好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關。對新安裝的、大修的、技術改造改變重要性能的起重設備一定要經過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并發給使用合格證后方準投入運行。對在用的起重機進行定期(每兩年)的常規安全技術檢驗,有條件的企業對超服役起重設備每一年或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測檢測,未經檢驗合格的起重機械不準繼續使用。
(7) 在用的鋼絲繩要求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嚴格按照鋼絲繩報廢標準執行,該報廢的報廢,該降載使用的降載使用。日常要求使用前對鋼絲繩進行
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或送檢。
鋼絲繩的報廢標準:①如果發現在鋼絲繩一個節距內斷絲數超過《鋼絲繩斷絲報廢標準 GB1102-74》規定值?應作報廢處理;②鋼絲繩直徑相對于公稱直徑減少7%或更多時,即使未斷絲,也應該報廢處理;③鋼絲繩表面徑向磨損與腐蝕達到40%時應按報廢處理;④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應該作報廢處理:麻芯外露或繩芯損壞、整股斷裂、電弧傷、打死結、局部外層鋼絲呈籠形狀態等。
(8) 起重機作業中發生事故后,必須遵循“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對事故責任人沒有處理不放過。根據設備損壞程度、事故性質和經濟損失,認真分析,嚴肅處理,并整理記錄存入設備檔案,以求達到警示、教育目的。
4 結束語
隨著國家對特種設備監督管理力度不斷加強,企業對起重設備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起重設備操作人員及相關人員技術素質的不斷提高,起重設備管理水平將會得到進一步提高,有效地預防和杜絕起重設備重大事故的發生將會變成現實。